福建三明两校长“黑手”伸向学生营养餐获刑 校长动了歪心思 经过全面细致调查取证,营养餐变差的真相慢慢浮出水面。 原来,2010年9月,永安五中将对外承包的食堂收归学校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作为该校食堂原承包人的罗永朝等3人只能每月定期领取工资,负责学生伙食、食堂卫生等,而采购、验收食品则由学校指派教师负责。 这样一来,相比以往承包食堂所赚取的利润,罗永朝等3人心有不甘,觉得“亏大了”。于是,他们找到校长林建华,“我们工资收入都给你,食堂还是继续让我们承包”。 在利益面前,林建华默许了罗永朝等人的建议。 此后,食堂食品采购、验收均由罗永朝等3人负责,他们利用时令蔬果的价格波动性获取价格差价并虚报数量,继而通过虚列支出、开具假发票、做假账等手段套取资金达30余万元。 经过缜密核查,掌握相关证据后,永安市检察院将正在结账分赃的食堂经营者罗永朝等3人抓获。在事实面前,林建华很快交代了非法套取专项资金14万余元的不法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 2013年8月20日,林建华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罗永朝等3人也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0年不等。 在查办永安五中贪腐窝案过程中,罗永朝还供述了其在永安七中经营食堂过程中向校领导行贿的事实。尔后,该校校长林梓彬和总务处主任林芳思向永安市纪委投案自首,因受贿数额较小,两人被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检察建议堵漏洞 “这种案子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食堂经营管理人员勾结校方人员形成利益团体,二是其犯罪形式主要表现为虚列支出套取专项资金。”永安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剑平说,案子虽然了结,可检察院并没有就此划上句号,而是将更深层的思考指向了如何采取措施防微杜渐。 李剑平认为,要防止营养餐费被侵占,必须扩大学校民主监督范围,解决当前存在的校长一人决定、权力过于集中问题。同时,学校应指派两名以上教师分别负责采购、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实行按月轮换,避免双方因长期合作形成固定利益链。 “我们分别向市教育局和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门对全市寄宿制中小学食堂及劳动基地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李剑平说,检察院建议学校实行校务公开,要成立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及教育部门组成的清算小组,资金收支情况须经清算小组代表审核签字后统一报账,并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说“法”
专项资金使用亟待加强监管 学生营养餐费补贴是财政专项资金的一种,近年来,类似套取营养餐费的挪用专项资金案件时有发生。在这些案件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报销、核实等环节,没有按照相关程序规定予以落实,存在个人行为无人把关,资金流向、资金审批、事项真实性调查形同虚设等问题,缺乏对案件易发、高发岗位的监督和制约,尤其缺乏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和制约机制。有的环节虽然制定相关监督制度,但在具体落实上缺乏力度,没有真正起到作用。因此,遏制专项资金被挪用、套取,关键要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建立预防监控机制,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程序,确保专款专用。(余飞) 链接 2013年10月,全国学生营养办印发《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通知明确,妥善解决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和食品配送费用等地方责任问题。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 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各地要将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而新增的食品配送等经费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中央膳食补助资金全部“吃”进学生嘴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