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 通过物流公司托运电视机,途中电视屏幕损坏,物流公司全额赔偿了维修费用;通过航空公司托运古董,三件古董全部摔坏,最终法院却只判航空公司赔偿500元。如此大相径庭的处理结果,只缘于消费者托运物品时是否保价。工商部门提醒,寄递、托运贵重物品时,最好“保价”。 记者 曾海林 通讯员 林琳菁 苏雅芳 有保价 运费110元,索赔得3500元 过年前,司先生给父母买了一台55英寸电视作为新年礼物,价格近7000元。之后,他通过某物流公司把这台电视从厦门寄至广州,运费110元(含4000元保价费用)。 哪知,电视送达后,司先生的父母却发现屏幕已经破损。司先生立即向该物流公司反映。等了半个月,物流公司才答复称其未进行全额保价,只能获赔保价金额的60%,即2400元。 司先生觉得很不合理,当即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并表示已经将电视机送修,维修费为3500元,要求商家赔偿维修费用。集北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在春节期间加班调解。 物流公司起先称,按消费者对物品保价额的60%进行赔偿,这是物流公司的规定,并写进合同条款,因此不愿意多支付赔偿。然而,在工商部门看来,按保价额60%赔偿的条款,只是物流公司的内部规定,有霸王条款的嫌疑,物流公司应赔偿电视机价格的60%而不是保价额的60%。 经工商部门多次调解,物流公司终于同意赔偿维修费用3500元,司先生表示满意。 不保价 索赔220万元,只得500元 据北京晨报报道,刘先生自称托运的三件古董瓷器受损,将厦门某航空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220万元,但日前朝阳法院仅判决刘先生获赔财产损失500元。 去年4月4日晚,刘先生乘坐北京飞往福建的航班。登机前,他将3件瓷器放入行李箱办理托运,但取回行李时发现行李箱和三件瓷器已损坏。因协商未果,刘先生将这家航空公司告上法庭。 刘先生称,受损的三件瓷器均是古董,总价达200多万元,但均无鉴定证书。然而,航空公司不认可受损瓷器为古董,并称刘先生既未声明物品易碎也未对贵重物品进行保价,故只同意赔偿500元。 法院认为,受损瓷器未做评估鉴定,且刘先生无法证明受损瓷器的价值。同时,法院认为刘先生未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又未办理保价,只能参照航空运输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的规定确定其行李损失金额,最终判决刘先生获赔财产损失500元。 【工商提醒】 春节前后,快递和物流业务量大,延迟、误投、丢件、损坏物品的情况时有发生。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应尽量选择信誉好的正规快递企业;二是要计算到货周期,并预留出充足的时间;三是收货时一定要先验货再签收,一旦发现货物有问题,可选择拒收,并在保存证据的同时尽快与发货方联系;四是寄送、托运贵重物品时最好“保价”,一旦所寄物品受损、丢失,方能便于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