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来融探亲的印尼华侨何先生、阿根廷华侨严女士分别致电本报,何先生说他定居国外,现持外国人的护照来融探亲,想延长居留期限和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但不知该如何办理 严女士说,她在回国探亲期间不慎遗失签证,不知该怎么办理,希望记者能帮上这个忙。为此记者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咨询,答复如下。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外国人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七日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三、外国人入境后,所持的普通签证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事由需要换发、补发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帮办记者 陈仁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