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9时,顺昌第十五届“迎新春”环城跑活动开跑,由县农行出资赞助了14年的农行杯新春环城跑改由爱心人士出资,此举缘于去年底顺昌出台的禁止向企业索要捐赠赞助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顺昌县从小处着手,制定便于操作的细则,一项一项抓落实,2014年的县委1号文件就是县委县政府《关于禁止向企业索要捐赠赞助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该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村(居)组织等,不得向本县企业索要捐赠赞助或集资摊派,不得将落实行政许可或履行行政职能与企业捐赠赞助挂钩等项内容。确属正当必要的企业捐赠赞助行为,须事先报批,与捐赠赞助企业订立协议,并出具合法有效收据。捐赠赞助所得必须用于协议约定的用途,并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侵害企业权益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