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只消费336元,却被要求按最低消费358元收取。近日,霞浦的缪女士在酒楼消费时,就遭遇如此“价格绑架”事件,后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退还了多收的22元“差价”。 2月11日中午,缪女士及家人在霞浦县城区的一家酒楼就餐,餐厅服务员引导她们来到一间稍大的包厢,进去时服务员并没有提示包间最低消费358元,后来无意中看到包厢内还有关于最低消费的提示。结账时账单显示缪女士的实际消费为336元,但商家却要求按“最低消费”358元收取,缪女士认为设置最低消费不合理,在与收银员争论无果的情况下,她无奈付了358元离开,随后拨打12315投诉,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餐费。 接诉后,12315台工作人员立即联系酒楼负责人,并用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交涉。工商人员指出,酒楼包厢设置最低消费是经营者强制消费者接受其价格的行为,属于“霸王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工商人员责令酒楼退还缪女士22元,并对设置包厢最低消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改。(程伟兵 刘孝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