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过六旬的老翁,通过胁迫、诱骗的手段,将同村一名弱智女强奸。近日,福鼎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认定被告人缪某某犯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据查,2013年8月12日,被告人缪某某在其位于福鼎市点头镇某村家中,诱骗智力上存在缺陷的被害人王某某与其发生性关系。经温州天正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王某某案发期间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缪某某以诱骗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缪某某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其奸淫无性防卫能力妇女,酌定予以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周光银 通讯员 邓丽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