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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县检察院在网上公开法律文书 开福建省先河

   日前,平潭县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10份不起诉决定书和46条案件公诉流程信息,此举开了全省案件公诉流程信息和不起诉决定书在网络上公开的先河,百姓可对检察裁量权进行监督。

  平潭县检察院制定出台了《案件流程信息公开、不起诉决定书公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形成长期有效的检务公开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我们的公开制度‘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确保在互联网公开的不起诉决定书,与送达当事人的文书一致。”该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王建说。同时,平潭县检察院在公开的法律文书中,对当事人个人隐私进行保护。

  平潭检察院还建立了法律文书公开效果反馈机制,对于互联网反映公开的法律文书中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适时启动案件督察程序,及时补正,一并公开。

  平潭县检察院检察长施建清说,下一阶段,该院还将探索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其他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的公开制度。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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