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钦祥通讯员阮瑞鹏)昨日,记者从福清供电部门获悉,从4月1日起,该公司将推广电子化通知电量电费信息服务,采用短信、微信、电话等6种方式告知市民的用电信息,逐步减少发放纸质缴费提醒函,转为用电子推送方式告知电量电费信息和缴费提醒信息。 据了解,从3月份起,福清供电公司将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通过新闻媒体、营业网点、小区宣传栏以及短信平台进行公告说明。届时,市民可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网站和营业厅及自助查询终端6种途径获取用电情况。未在供电公司留存手机、电话号的客户可凭用户号、身份证前往供电营业厅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