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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六旬老太不思悔改 多次诈骗"三进宫"

  闽西新闻网讯 (通讯员 陈立烽 曾昭辉) 年逾六旬的洪某曾因诈骗两次入狱,日前,她第三次因诈骗罪被长汀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家住贵州省贵阳市的洪某虽然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但自幼练成了“能把稻草说成金条的好口才”,凭此四处行骗。2004年2月,她因诈骗罪被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0年1月,又因犯诈骗罪被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两次获刑的她仍不思悔改,2013年出狱仅3个月又继续干着骗人的行当。2013年3月26日,洪某伙同他人窜至重庆市涪陵区,以要预订房间为幌子,骗取招待所负责人李某的信任,随后,她与同伙把李某骗到医院,通过“演双簧”的形式,诱骗李与其合伙买虚构的“癌复星” 抗癌药品,谎称共同出资共享收益,从中赚取巨额差价,在骗得被害人李某4万元后逃离现场。

  同年6月,洪某等人又窜至长汀县大同镇南里村,以同样的方式骗得罗某17万元。同年7月20日,洪某及其同伙在贵州省贵阳市被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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