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前模样
被拆除现场
导报讯(记者 吕寒伟 文/图)昨天,位于白鹭洲公园内的“田园沐屋”餐厅被依法拆除,显示出厦门治理公园内违规经营场所的坚决态度。
据悉,这是厦门相关部门开展公园乱象专项治理行动以来,被拆除的最大公园经营场所违建。
实施拆除的是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共拆除980.62平方米,恢复占地面积1164.23平方米。
据了解,“田园沐屋”所在场地于2013年8月31日到期,但经营者没有搬迁,而是继续营业,在相关部门实施断水断电以后,竟私自发电、自行蓄水。
今年2月21日,该案移交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此番能迅速拆除该违建,和厦门目前正在开展的“两违”治理行动有关,该行动确认“四类重点”和“六种违建”先行拆除,而“田园沐屋”占了其中两条: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社会影响恶劣。
市政园林局公园与风景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拆除该违建后,场地将移交给白鹭洲建设开发公司,原有位置恢复绿地。
现场 市民拍手称快
昨天上午9点,筼筜湖畔,一辆挖掘机呼啦啦驶入,警戒线围起,20名城管队员就位,20名拆除工人进场。
“田园沐屋”地点极佳,位于“白鹭女神”雕塑附近,面前风景如画。“很早以前我就来过了,后来越建越大,现在拆了好啊。”一位路过的市民称。
违建的主体是一处木质结构房屋,通过木屋有一条木板路,在挖掘机的碾轧和挖掘之下,木板断裂、粉碎。“原来还建了一个个小木屋,上周末当事人自己拆了。”一位城管队员介绍。
木屋内的家具和装饰搬离,有一些桌椅暂存在远处,挖掘机靠近,以摧枯拉朽之势,轻松将木屋拉垮,木屑飞溅、玻璃碎裂。
截至导报记者离开,拆除仍在继续,工人准备破除木屋下被挖出来的一个地窖。
追源 合同到期后霸占6个月
“田园沐屋”的经营者为赵某。据介绍,2004年12月16日,赵某与白鹭洲建设开发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承租期间,经营者多次违章搭建木屋,扩大面积。
2013年8月31日,租赁合同到期,白鹭洲建设开发公司不愿续租,但经营者没有搬离且仍在经营。
今年1月下旬,相关部门对13家违规经营场所停水停电,其中,“田园沐屋”被要求在30日内搬出所有财物,自行拆除违建。不料,经营者安装了发电机和大水桶,私自发电并蓄水。
2月21日,该案移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由于占用了公园的公共空间,社会影响恶劣,它被列为第一批“两违”排查重点。
2月25日,“田园沐屋”经营场所被施以“包围”措施——由钢板围挡、彩色喷绘、标语等组成,长度210米。
3月3日,城管部门送出《责令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责令经营者收到决定书起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则依法强拆。
关注 10多家经营场所在整改
在今年初相关部门列出的13家公园内违建经营场所中,“田园沐屋”排在第一号。
已被强制拆除的违建还有一处,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一大队介绍,这是位于植物园花卉园内休息室东北侧的一处铁皮屋,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都是86.6平方米。
昨天,市政园林局公园与风景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剩余的12个经营场所中,绝大多数在整改,有的违建或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有的正在调整业态以符合“三公开”要求。
据介绍,13个经营场所主要存在违反“三公开”或存在违建,其中“三公开”是指场所公开、名称公开、经营公开,要求不得限制市民和游客进出,不得冠以“会所”名称等。
动向 规划公园内的配套设施
公园姓“公”不姓“私”,公园内的配套服务场所需要多少、如何布局等问题,将成为未来的规划重点。
2012年3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正式实施,明确杜绝公园的过度商业化。市政园林局公园与风景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从该条例实施以后,至2013年5月,已有1.8万平方米的公园内经营场所被拆除。
其中大的违建有仙岳山小胡同美食街、南湖公园味稻粥城外部的违章搭盖、松柏楼的停车场和 湖的垂钓中心等。
该负责人透露,目前正在联合规划部门,将对公园的配套服务设施进行一个总体规划。
链接 1-3月公园及环岛路被拆违建
公园和环岛路是违建严控区域,导报记者从市城市行政执法局一大队获悉,1-3月共拆除违建3274.1平方米,恢复占地1337.7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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