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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微信查电费 下月起我市启用电子化推送用电信息

  本报3月11日讯(记者 卢贤明 通讯员 阮瑞鹏) 记者从福清市供电公司获悉,4月1日起,我市将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5种方式告知用户的用电信息,逐步减少纸质缴费提醒函,用电子推送方式告知用户电量电费信息和缴费提醒信息。

  据了解,从3月份起,福清供电公司将通过新闻媒体、营业网点、小区宣传栏以及短信平台,对电子化方式查询电量电费信息和缴费提醒信息进行公告说明。市民可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网站和营业厅及自助查询终端5种途径获取用电情况。未在供电公司留存手机、电话号的客户可凭用户号以及身份证件前往供电营业厅登记。

  5种方式查询电费有:短信查询,市民可办理订阅免费电费短信,订阅成功后系统将在每月电费发行当日或次日自动为市民发送当月电费信息;微信查询,市民只要添加公众号“国网福建省电力”,然后查询“我的用电”到“我的关联”子菜单下输入户名与密码即可进行查看;电话自助查询,市民打95598根据提示音输入内容即可查询;网上查询,市民可登录www.fj.95598.cn进行自助查询;营业厅查询,市民可到全市各大营业厅去查询了解相关用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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