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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人驾驶三轮车非法运营 侵犯残疾人权益

  □据1993年统计,龙岩中心城区载客运营的三轮机动轮椅车仅36辆,经过2009年整治,政府批准备案认可的下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有194辆,其余的都是非法的;

  □身体健全人驾驶三轮机动轮椅车在市区横来直往,到处载客揽客,既侵犯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也带来交通安全隐患。

健全人驾驶三轮车非法运营 侵犯残疾人权益
健全人驾驶三轮车非法运营 侵犯残疾人权益

  本报记者 陈志强 罗文伟 文/图

  “现在许多三轮机动轮椅车驾驶员打着残疾人的幌子,跑到汽车站、火车站载客,他们可以帮助旅客提行李等物品,旅客都爱坐他们的车,不愿意坐残疾人的车,残疾人跟健康人没得比,本来应该由我们享受的权益却被他们侵犯了。”3月8日,下肢残疾人蔡志武说到自己没有载到客就离开火车站的遭遇时一阵心酸。

  据了解,在龙岩中心城区,挂外省及本地车牌的三轮机动轮椅车有2000多辆,其中作为下肢残疾人代步的却很少。三轮机动轮椅车本是下肢残疾人的代步工具,缘何成为许多身体健全人载客的工具 2月27日至3月8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三轮机动轮椅车

  本是下肢残疾人代步工具

  市残联维权办主任杨洪介绍,公安部等八部委曾明确规定,“三轮机动轮椅车是专门用于下肢残疾人员的代步工具,纳入非机动车类管理”。该规定还考虑到个别残疾人的困难,提出下肢残疾人在过渡时期(在社保问题尚未解决时),且经政府批准的,可以暂时从事三轮机动轮椅车运营。下肢残疾人用机动轮椅车代步不用驾驶证,不必挂牌,非下肢残疾人不得驾驶三轮机动轮椅车,因此除下肢残疾人以外的其他人驾驶三轮机动轮椅车都是非法的。

  然而走在中心城市,随处可见三轮机动轮椅车载客现象,有残疾人驾驶的,也有非残疾人驾驶的,他们在马路上横冲直撞,险象环生。

  杨洪告诉记者:“下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轮椅车代步国家是有补贴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拨付,每人每年补贴燃油费260元,而非残疾人就没有补贴,下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轮椅车代步是合法的。”

  杨主任说,根据1993年统计,龙岩中心城区载客运营的三轮机动轮椅车仅36辆,现在达到了2000多辆。经过2009年整治,政府批准备案认可的下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有194辆,其余的三轮机动轮椅车都是非法的,这些挂山东、合肥、河北、新疆等地车牌的三轮机动轮椅车在市区横来直往,到处载客揽客,已侵犯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这些驾驶员基本上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登记和培训,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也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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