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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狠心父母遗弃脑瘫男婴 三个小时后孩子身亡

  本报讯(记者林茜通讯员陈永煌陈淑萍)因无力抚养患有先天性脑瘫的男婴,狠心家长竟在凌晨将孩子放在福利院门口,当孩子被发现时,已经死亡。现在,等待这对父母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近日,工作人员在沙县福利院门口发现一名1周岁左右的男婴,已经没有了呼吸,经确认,婴儿已经死亡。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介入调查。通过缜密调查,民警抓获了涉嫌遗弃罪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其女儿、女婿迫于压力到沙县公安局自首。

  2013年1月,林某的女儿生下一对双胞胎,其中一名婴儿在出生时死亡,没多久,另一名婴儿也被发现患有先天性脑瘫。由于女儿、女婿常年无固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治疗孩子脑瘫的高额医疗费及抚养费用,林某与女儿、女婿商量后决定将孩子送到福利院抚养以减轻家庭负担。但是,林某选错了方法。

  2014年3月18日凌晨4点,林某趁着天未亮将孩子放在福利院门口,三个小时后,孩子被发现时已经死亡。在审讯室里,听闻孩子死亡的消息,林某一家都流下了懊悔的眼泪,可再多的眼泪也换不回孩子幼小的生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民警提示,遇见类似情况,应寻求民政部门及社会力量帮助,遗弃婴儿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记者采访了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尤文香律师,他表示林某一家三口的行为涉嫌遗弃罪,嫌疑人对被遗弃人有抚养义务,且遗弃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即致被遗弃人伤残、死亡等,行为人的遗弃行为与被抚养人发生的严重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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