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三明市公务员局系列腐败案 贪食"群蝇"终自毁

  人才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组织人事工作担负着为党和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责任。组织人事领域的一点点腐败问题都会引来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12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三明市公务员局系列违纪违法腐败案件,曝光了具有“程序符合规定”、“监管空转”等特征的“人事腐败”案例,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还组织人事工作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结党营私捞取非法钱财

  在短短三年间,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在利益的驱动下,放弃原则,收取大量非法所得,最终把自己推向罪恶的深渊

  2009年11月,卓越由三明市公务员局下属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主任转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手握非公企业等单位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权力,“非公评审”变成了他的专属领地。

  卓越与时任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主任邓立新等人利用业务管理联系形成了权钱交易关系。他们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非公评审”代理服务和培训材料采购等方面。

  其捞钱手法之一是:在整个“非公评审”代理服务过程中,疏通评委,使代理企业所提供的参评人员通过技术职称评审,企业则在按规定每人收费450元的基础上加收“服务费”,并以中级职称每人1000元的约定“孝敬”给卓越、邓立新等人。3年间,替卓越、邓立新等人代理的危某、王某等代理人收到“服务费”近74万元,帮助860名参评人员进行中级职称评审,通过715人;卓越三次收受代理商危某“好处费”1.1万元。

  手法之二是:卓越通过情人邓某中间转手赚钱,除按规定每人收费450元以外,加收中级职称每人1000元、初级职称每人500元的“服务费”,以此收受代理商张某32.1万元的“好处费”。

  手法之三是:卓越、邓立新等人通过印刷、订购培训材料收受材料款回扣、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公款近15.4万元。

  “在短短三年时间,置党纪国法而不顾,在利益的驱动下,放弃原则,收取大量非法所得,最终把自己推向罪恶的深渊,将要接受党纪国法的严惩,教训是深刻的。”卓越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经查,2009年至2012年,三明市公务员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原科长卓越,伙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原主任邓立新等人,利用职称评审等职务便利,收受社会中介机构贿赂款人民币106万余元,并采取虚开发票等手段贪污公款人民币15万余元。

  该案涉及人员24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司法机关处理10人。2013年3月12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卓越、邓立新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

  公款成了他的“私人钱袋”

  债主三天两头到单位和家里去找我要钱,搞得家里孩子都没办法正常学习生活,所以我就动了拿专家津贴去还债的念头

  人间有情,情义无价。然而,时任三明市公务员局计算机站站长的叶黎川却因“情义”帮同窗好友叶某借贷及担保共85万元。之后,叶某生意失败,人也“消失”了。为此,叶黎川开始背负起这份共150多万元的“情义”债务及利息,工资也被法院冻结,用于偿还债务。

  眼看已无法填补这份“情义”债务的“窟窿”,叶黎川便频频伸出罪恶之手……

  为偿还“情义”债务,高层次人才的生活津贴项目成了叶黎川眼中的“唐僧肉”。在调查卓越、邓立新等人腐败案过程中,调查组收到了群众举报叶黎川侵吞专家津贴问题。

  150多万元“情义”债可不是一个小数目。2008年3月,叶黎川以冒签姓名的方式,侵吞三明学院未到校任职福建省高层次人才黄某的生活津贴4800元;同年8月、11月,叶黎川采取同样的方式先后侵吞三明学院31位省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共计16.68万元……此时的叶黎川已近乎疯狂,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成了他的“私人钱袋”。

  据办案人员介绍,叶黎川在2008年至2012年,担任三明市公务员局计算机站副站长、站长,负责专家引智法规科的专家服务工作,利用负责省、市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发放的职务便利,多次采取冒签、篡改账号等方式套取高层次人才235人次生活津贴共计人民币107.7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债主三天两头到单位和家里去找我要钱,搞得家里孩子都没办法正常学习生活,所以我就动了拿专家津贴去还债的念头。”叶黎川在接受调查时含泪说道。

  2013年6月28日,叶黎川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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