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卢锃 冯燕)12年前,一名歌女在平潭的一处海滩上被三名男子轮奸。近日,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捕王某。随着王某的被捕,该案三名嫌疑人全部落网。 2002年2月18日,王某刚过完自己18周岁生日没多久,凌晨零时许,闲着无聊的他就想寻点刺激。色胆包天的他竟想找个歌女强奸!他随即伙同陈某、魏某两人,来到平潭县澳前镇红鹤大酒店附近,寻找目标下手。 凌晨,歌女陈某某下班,路过红鹤大酒店门口附近。三人持刀挟持了陈某某,并将其强行带到平潭县澳前镇“东沙”海滩轮奸。之后魏某将该女子送回家。 在回家的路途中,陈某某借着月光,看清了魏某的样貌,并记在心里,到家后便报警。同年,魏某落网,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陈某和王某二人各自过上了“逃亡”的日子。一年又一年过去了,警方并没有就此结案,依旧在寻找窜逃的二人。 2012年,警方抓到了逃窜的陈某。2014年3月3日,王某走进平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该案件终于告一段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