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标准委和财政部正式下达了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沙县获批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建设,成为我市唯一入选的试点单位。我省同时获批开展国家级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的还有永春县和长泰县。 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改善农村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作为我市唯一一个国家级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县,沙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依托财政“一事一议”政策平台,围绕“生态新城”建设,分类型培育、分层级推进、分年度实施,着力培育“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幸福指数。自去年以来,全县30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全面实施各类创建项目110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1.22亿元。 (本报记者 罗超旻 通讯员 张婷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