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铃铃铃……考试结束,请考生离开考场。”2011年高考在铃声中圆满结束,毕业生小罗卸下紧张的情绪离开考场。高考后的假期里,小罗长期与社会青年廖某某、赖某某等人一起吃喝玩乐、入宿宾馆。一天,赖某某等人向他提出,没钱用了,准备盗窃摩托车赚钱。小罗考虑到平日里大家一起吃喝玩乐都需要花钱,便答应了。2011年6月29日凌晨,小罗、赖某某、廖某某等人窜至清流县翠园、中医院等处,用剪刀、打火机、螺丝刀盗走被害人停放于路边的摩托车。盗窃得手后,小罗等人将摩托车低价变卖,所得赃款均被用于吃喝玩乐。2011年8月底,小罗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几天后,一封高校入学通知书寄到小罗的家中,然而等待他的却不是绚丽多彩的大学校园生活。 审判:清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罗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摩托车三辆,价值人民币630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小罗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小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评析: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小罗以非法占有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是一脚已跨入象牙塔的天之骄子,却因高考假期中长期沉迷于吃喝玩乐,结交社会上的不良人员,最终走上违法犯罪之路,与大学校园失之交臂,小罗的案例让人深感痛惜。近日,备受关注的2012年高考落下帷幕,如释重负的考生们将迎来一个长达3个月的自由假期。笔者在此提醒,考生们在假期中放松玩乐、宣泄内心压力是必要的,但切记方法要正确健康、合理有度;家长们也应及时对考生进行积极的引导,防止考生过度放纵走上“歪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