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截图 5月28日讯 今日下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陈喆(笔名琼瑶)以电视剧《宫锁连城》侵害其作品《梅花烙》著作权为由,将《宫锁连城》编剧余征(笔名于正)、出品方等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000余万元。经审查,我院于今日决定受理该案。” 据北京三中院《琼瑶起诉于正侵害著作权案简介》中介绍:“2012年至2013年间,被告余征(笔名于正)未经原告许可,擅自采用原作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并联合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出品方,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原作全部核心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被完整套用于该剧,严重侵犯了原告著作权。” (文/李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