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之后,底线渐渐放松 “第一次收钱的时候,心里很害怕,久而久之,就认为没有问题,自己的底线也就没有了。”黎忠议说道。 2009年,私营企业主陈某为了在交警大队对面违章搭建几百平方米钢屋架做家具城,更重要的是为自己今后违章搭建顺利通过寻求保护伞,便通过关系找到了黎忠议,请他关照。当年8月的一天,陈某私下打电话约黎忠议出来喝茶,在他的宝马车上塞给了黎忠议一个装有4万元的塑料袋,黎忠议推托一番后收下了。自然,陈某的钢屋架也顺利搭成了。之后两次,同样的宝马车,同样的人,黎忠议又收受了5万元现金,陈某在金科御苑后面的违法建房也得到了“关照”。 陈某成了黎忠议再次担任城管大队负责人后的第一位行贿者。黎忠议尝到甜头,慢慢地放松了做人的底线,抱着能捞点算一点的观念,不能自拔。 “有所表示就没事,没表示就拆房” 2013年4月,浦城县城关居民李某计划将岳父家的老宅拆了重建,县住建局审批同意拆建两层。但其在建设时违章加盖,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查处。李某通过关系找到黎忠议,请他在查处违章时予以“关照”,并承诺送钱给他。 7月的一天,黎忠议联系李某,称自己看中了一套红木家具,约李某一起去看看。在家具店,李某看到这套家具价格在15万元左右,当场就表示这笔钱由他出。不久,李某就凑齐15万元,分两次交给了黎忠议。最终,李某岳父的老宅顺利建了6层。 黎忠议对当地违建户“盯得很紧”,一方面发现有违建现象,执法人员都会到场“制止”,违章建筑很难建起来;另一方面,如果违建户“有所表示”,黎忠议就会交代下面“象征性执法”,如下达一个处罚通知书或推倒一面墙,在地下打个洞等,对违建行为听之任之。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事实,黎忠议担任城管大队副大队长期间,40余次收受违建户贿赂,金额达到200多万元,送钱者包括自家建房的居民、承包工程的包工头、房产地产开发商等。☉王树瑜 傅素萍 宫能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