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口村林地转让“村支书都不知情” 得知璧洲村村民反映集体林地流转问题后,该镇隔口村村民林俭祥也开始关注本村林地流转问题。他向记者反映的问题与璧洲村相似:林地同样是流转给天露公司;流转时间也在2013年春节前夕;合同内容基本相同;合同签订前,未对森林资源进行资产评估;村民代表不知道林地已流转。他介绍,与璧洲村不同的是,村党支部书记对此事都不知情,主要由村主任罗登旺一个人操作。 隔口村流转的林地面积为5097亩,林地集中于该村3个自然村,租金为每亩每年5元,而璧洲村每亩每年为5.64元,租期都为30年。 林俭祥本人不是村民代表,但他表示,该村集体林地流转未获得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他提供了一份“隔口村村民代表签字调查证明”,在有关“签字时有没有看到合同和合同内容”“是不是在开村民代表大会上签的字”两栏中,有16位村民代表按手印确认既没有看到合同内容,也不是在村民代表大会上签的名字。该村共有19位村民代表,另3位未在此份“调查证明”上按手印。 记者联系到隔口村党支部书记罗建良,他告诉记者,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有说过村集体林地流转的事,但没有进行表决,具体情况要问村主任。而村主任罗登旺则称,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林地流转事宜,且获得多数村民代表同意,会后还为此找各个村民代表签字。 未进行彻底的林权改革 县监察局于4月18日分别向县林业局、莒溪镇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两单位对璧洲村集体林地流转问题作出纠正。 莒溪镇纪委罗书记告诉记者,该镇与林业相关部门已成立工作组,专门处理璧洲村集体林地流转的事,处置原则是规范林地流转程序和完善原有合同内容。这是考虑到原先合同已经签订1年多,如现在解除,璧洲村要负违约责任,以该村现有的村集体收入难以履行违约所造成的经济责任。如果多数村民无法接受处置方案,工作组将再研究其他方案,甚至与天露公司解除合同。 璧洲和隔口两村集体林地流转所涉及的天露公司,罗书记称,镇政府曾组织人员到该公司实地考察过,之后才与该公司确定林地流转之事。在“莒溪镇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出现了该公司的名称,“天露公司投资8000万元,在璧洲租赁经营1.6万亩山场,准备推广种植油茶,并进行深加工,2013年12月份开工,目前正在挖穴,准备种植油茶及珍稀苗木。”罗书记称,璧洲村村集体缺少经济来源,而集体林地又处于无人管护状态,将林地出租给天露公司,对村集体收入和林地管护都有利。 他介绍,璧洲村的林权证办在村集体名下,而隔口的林权证已落实到村民小组,情况有些不同。他对林俭祥提供的“在隔口村村民代表签字调查证明”真实性表示怀疑。不过,他目前还未接到要求对隔口村集体林地流转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通知。 璧洲村村民林日东认为,相关部门若能推行林权落实到户,则不会出现集体林地以低价被流转、损害村民利益的现象。否则,即便目前林地流转问题解决了,以后还有可能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因此他认为,相关部门目前应赶紧落实林权到户问题。 县林业局林业纠纷调处办主任罗小坤称,几年前全县推行林权改革时,只有3个行政村未进行较彻底的林权改革,这其中包含莒溪镇璧洲村。因为该村人口众多,村情复杂,村民私自占山现象突出,前些年无法推行林权到户政策,现在再推行该政策,估计仍难实现。至于隔口村村民所反映的问题,因目前反映材料还未转到他手里,他表示不便过多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