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以海带山,以山促海,只有优势互补、真诚合作,才能实现互利双赢。合作区的共建立足于通过推动两地资源优化配置,积极发挥厦门在管理、资本等方面的优势,以及龙岩在自然资源、劳动力成本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双方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升总量,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 合作区管委会将根据两地资源优势、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合作区产业发展定位,统筹制定合作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并鼓励在合作区开展促进产业结构提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各项创新业务。 合作区单独设立财税机构,负责统筹管理合作区财政税收业务;设立国家金库合作区支库,税收实行依法征收,就地缴库。合作区内的土地出让收入,以及由于交易产生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全额补助合作区投资公司,专项用于合作区的开发建设。 源自合作区的税收收入地方留成部分,头5年内全部留存合作区管委会,专项用于合作区的开发建设,第6-10年另行商定,其余合作期限内由合作双方按5:5比例分成。合作区内实现的非税收入除按政策规定应上缴省级以上部分外,其余部分亦对照地方留成部分进行分成。 合作区内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由两市按5:5分享,其他统计数据则列入龙岩市统计指标。合作期满后,合作区移交给龙岩市管理,此后合作区所产生的税收、生产总值(gdp)、工业产值等全部归龙岩市所有。 产城融合,封闭运作 合作区是厦门、龙岩开展山海协作建设的一个新的平台。不仅限产业领域的合作,而是与龙岩的城市升级、新区开发紧密相连。合作区坚持产业发展与城市发展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开发建设进行封闭运作,确保合作区良性开发、有序发展、产城融合。 《方案》要求,合作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合作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的主题,应积极探索国有资本主导跨区域经营的新路径,为推动合作区良性发展、实现互利共赢探索经验、提供示范。 合作区开发建设以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开发为原则,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确保合作区开发建设投资资金持续、稳定,合作双方应当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共同争取国家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给予的国开行开发贷,以解决合作区开发建设融资问题。 此外,《方案》还要求,合作区红线外的市政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以及穿越合作区的骨干路网由龙岩市负责投资建设,并需确保满足合作区开发时序及技术规模需要。合作区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应当与合作区开发建设在时间、空间上做好衔接。目的在于将合作区建设成为现代产业和生态宜居相结合的经济合作区,真正实现产城融合。 规划先行,项目带动 山海共建经济区是区域合作的创新举措,要在实践中摸索、不断完善,努力实现预定目标。合作区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注重保护生态环境、集约节约用地;突出建设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的大项目、好项目。 合作区按照“整体规划、市场运作、分步实施”的原则,努力实现“一年打基础、三年拉开框架、五年初见成效”的目标。合作区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产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规划由龙岩市全权委托合作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编制、审定,两市规划部门予以指导,报经龙岩市人民政府程序性批准后,由合作区管委会负责管理实施。在合作区合理规划产业用地和生产服务、商贸服务、生活配套用地比例,其中商贸服务、生活配套用地约占30%左右。 《方案》要求,龙岩市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时应充分考虑合作区规划建设需要,保障合作区规划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在时间进度方面,合作区今年先行开发建设雁石片区的首期启动区,年底前争取取得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初步成效,同时着手编制控制范围内各项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