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安溪男子利用面临终止合同“借”走上亿元

  (黄晖/绘)

  一张因严重违约而面临终止的合同,在郭某春手上有了“生机”。这张合同帮郭某春“生”出了一亿多元的借款,供他和女友还款、吃喝。

  日子逍遥自在,不过也有尽头。近日,郭某春和温某夏被安溪警方抓获。

  □早报记者 陈祥木

  陈彦琳

  通讯员 陈志伟

  靠将终止的合同 高息借了6000多万元

  郭某春,50岁,永春人。之前,他与朋友合股经营一家公司,不温不火,资产并不多。

  2010年,郭某春拿到了广东某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某医院合作建设的“公寓综合楼”项目的建设。一开始,女友温某夏也帮着郭某春筹集了一些钱。但随着项目的进行,郭某春债台高筑,需要投入的资金也越来越多。资金流断了,项目因严重违约,面临着被终止的窘境。

  无奈之下,郭某春与温某夏想出了一个法子:用高利息借贷来周转资金。

  2010年5月,郭某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安溪人陈某征。以建设资金借款专款专用为幌子,再加上3分到5分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郭某春从陈某征手中借到了5000万元。

  2010年11月中旬,郭某春从借款中拿出一部分钱,当成利息还给了陈某征。为了让陈某征相信自己的还款能力,郭某春请来没有担保能力的惠东某公司和同样被蒙蔽的项目施工方做担保人,重新与陈某征签订《借款合同》,称含之前的5000万元本金和未支付的利息,共计借款8000万元。警方调查称,仅从陈某征手上,郭某春骗得了6452.5万元。

  住五星级酒店 两年挥霍8000多万元

  借款到账后,郭某春并没有把钱存入建设项目的银行账户。为了套取资金,郭某春将资金采用多层级分解转账的方式,分别把钱转到广州市某建材购销部、广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温某夏、贾某睿等公司账户及个人账户。

  同时,为了骗取银行的信任,郭某春虚构用途,谎称留存银行用于监管共管资金的私人印鉴遗失,将原先共管账户里用于工程建设资金5000万元悉数转出。而这笔钱是项目运作之初,郭某春找多人筹集来的。

  拆了东墙补西墙,郭某春将借来的钱,用于偿还其他债主吴某、苏某等人的高息借款,剩下的钱,郭某春则用于吃喝享乐。

  据介绍,郭某春和温某夏在广东长期住的是五星级酒店,衣食住行,一系列的高消费开支,都以公关的名义报账。

  巨额借款就这样被“坐吃山空”了。郭某春和温某夏继续以同样的借口,向李某迁高息借款,用抵押物作担保,借到了2200万元。

  很快,这些钱又被他们挥霍一空。

  警方提醒:借款应核实项目真实性

  8000万元可不是小数目,但是钱借出去了,却都讨不回来。今年3月29日,陈某征向安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安溪县局成立专案组进行案件调查。而李某迁在意识到被骗后,到法院起诉郭某春。

  经过一系列调查摸排,今年5月20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春在广东落网。6月6日,温某夏在广州被抓获。

  落网后,郭某春与温某夏坚称自己与陈某征之间,只存在合同纠纷问题而非恶意诈骗。最后在陈某征、李某迁等证人的举证下,以及相关银行账户资料、工商部门等提供的证据面前,郭某春与温某夏才交代了犯罪事实。

  “借了这么一大笔钱,全都挥霍光了,实在没有能力还。”郭某春向警方称,“因为借了太多钱,从2010年开始,每天就忙着到处借钱来还利息和本金。”警方调查,郭某春、温某夏的银行账户里已经没有可偿还的余款。

  6月25日,因涉嫌合同诈骗,安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春、温某夏。

  警方提醒市民,合同诈骗一类的经济诈骗案件,大多是事主没有主动了解审查合同、项目的真实性,轻信了借款人从而上当受骗。“看看有没有合法的印章等物件,一定要多方核实项目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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