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林梅(化名)恋上“毒枭”男友,后误入犯罪的深渊,不仅赔上了爱情,更输了自由。近日,闽清法院审结了该起贩卖毒品案,林梅获刑4年。 林梅是贵州人,1995年出生。早些年,她的父亲因贩毒入狱。12岁读完小学后,林梅自动辍学,大把时间泡在网吧,后通过网络认识了大她6岁的社会青年,随后两人确定情侣关系。 王某编造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将当时年仅16岁的林梅带到闽清,贩卖毒品。 年轻懵懂的林梅,并没有意识到贩卖毒品是犯法的,竟还帮助王某等人,将掺杂完其他药粉的海洛因进行称量、包装,后交给王某等人贩卖。同时,她还与贩毒团伙中的史某一起到药店,帮助购买用于掺杂海洛因的药粉。2011年11月,林梅一伙人落网时,林梅已经怀孕。(朱敏敏 陈燕平 刘丽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