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漳州12岁小男生与同伴下水塘玩耍 不幸溺亡(图)

   南星村内有多个水塘,均无警示标志

  再过几天,漳州全市中小学生即将迎来快乐的暑假。然而,在芗城区南星小学上五年级的小锋(化名)却无法享受这个假期了。前日下午,他和小伙伴到学校后面的一水塘玩耍时不幸溺亡。

  对此,漳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提醒家长,孩子无论在游泳池或海边等地游泳,一定要陪同在侧。而暑假来临之前,漳州市教育局也在全市学生和青少年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防范意外事故和不法侵害的发生。

事件:水塘玩耍,12岁男孩不幸溺亡

  6月28日14时许,在漳打工的江西人石女士最后一次目送12岁的儿子小锋出门,没想到,不到6个小时,却得到了儿子溺死水塘中的噩耗。“他吃过午饭就出去了,下午两点多又回来了一趟,我让他喝绿豆汤再出去,他一溜烟就跑了,我真不该让他出去……”石女士哽咽着说。

  当日18时许,经常和小锋一块玩耍的隔壁班小男孩跑到石女士家,哭着说:“小锋掉水里了,找不到了。”小男孩跟石女士讲述了事发的经过,下午他们4个小男孩结伴到水塘玩,到了下午3点30分左右,小锋和其他两个年纪比较小的男孩下水玩耍,玩着玩着,水塘的水快淹过那两个小男孩,小锋就拉了两人一把,谁知这一拉却让自己掉到水位更深的地方,然后就再也没有上来了……

  根据小孩子指引的方向,经过一番打捞,当日19时多,救援人员将小锋打捞上来,遗憾的是,小锋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调查:多个水塘,均无警示标志

  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小锋远在江西的父亲张先生赶到漳州处理此事。“他25号考完试,本来想等他这两天拿完成绩单后,就接他去江西过暑假的,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张先生告诉导报记者,该水塘有两三米深,旁边并没有警示标志和围栏。昨日下午,导报记者来到南星村,发现村里像这样的水塘有好几个,还能看到水塘边有小孩正嬉戏打闹,而这些水塘处于无人管理状态,也没有警示标志。

提醒:小孩游泳,家长一定要陪同

  小锋的这一悲剧,也再次给许多家长、小孩敲响了警钟。

  对此,漳州市教育安全科科长陈恩龙说,暑期孩子放假在家,一些乡镇村的小孩接触河塘机会更多。还有一些孩子把河沟、鱼池等当成天然的游泳池。特别是一些外来工子女,家长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小孩,往往容易造成意外。为严防溺水事件的发生,各学校要求学生谨记做到防溺水六不准,并通过告家长书告知家长。

  陈恩龙也提醒,孩子无论在游泳池或海边等地游泳,一定要有家长陪同。不会游泳的同学不要独自下水;会游泳的同学也不能去深水区或水位很深的地方,一旦遇溺水,不能盲目下水救人,一定要赶紧报警寻求帮忙。

暑假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新闻链接暑假期间,也要防火防祸

  除了防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的防范也是极其重要的。近日,漳州市教育局就发放告家长书,提醒暑假期间防火防祸防溺水。

  漳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提醒学生家长,要对孩子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孩子们还应注意不要在马路上相互追逐、嬉闹,不要雨天打伞骑自行车。如果是乘坐公交车,一定要在车停稳之后,再上下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

  此外,遇到火灾时怎么办,如何逃生,家长也应该提醒自己的小孩。暑假期间,烫伤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对此,漳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也提醒,家中暖壶等高温容器应放在高处或孩子不易碰到之处;在厨房做饭时,人不离开或关上门,以防止孩子突然闯入,一旦不慎烫伤,需及时就医。导报记者 张惠玲 张伟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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