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年夜闯高速路被撞身亡”追踪 昨日家属获赔18.4万元 家属对高速公路无责不满,表示将继续走法律途径维权 闽南网7月1日讯 5月1日晚,诏安的13岁少年小璜(化名)跑上福诏高速,被过路小车撞飞,当场殒命。死者父亲称,死者上高速的那段护坡防护栏损坏多日,无人来修。海都记者走访发现,该高速116公里路,有20多处防护网破损。经本报连日追踪,5月6日,这些破损点被高速公路部门修复(详见本报5月4日、5日、6日、7日报道:福诏高速彩霞村段20多处防护网受损 少年被撞身亡)。 根据高速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小璜负主要责任,小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昨日下午,经法官庭前调解,死者家属获赔18.4万元。死者父亲张文识表示,儿子从破损的防护网上高速,高速公路部门也应担负一定的责任,接下来,他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儿子的权益。 家属获赔18.4万元 5月1日20时35分许,平和县大溪镇的吴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自诏安往平和方向行驶,到达福诏高速漳州段b道98km+752m处时,碰撞了横穿高速的小璜,造成小轿车受损,13岁少年小璜当场死亡。 驾驶员吴某称,自己当时行驶在右侧车道上,发现小璜时,他立即采取紧急制动,并打方向盘,但小车车身前部还是碰撞到小璜的身躯左侧。经检测,吴某没有酒后驾车;经车辆技术检验,吴某驾驶的小车,左前大灯远光亮度不符合技术要求。 警方认定,小璜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为在事故中起主要作用,负主要责任;吴某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负次要责任。 经法官庭前调解,小车驾驶员吴某、小车车主及保险公司同意支付死者家属184000元。 高速部门是否要负责 “再怎么赔偿,也要不回我的儿子。”昨天下午,在芗城法院,时隔近两个月再提起儿子,小璜的母亲张女士依旧泪水涟涟,父亲张文识低头沉默,“儿子的死,主要是我们做父母的错,没有教育、看管好”。 事后,张文识表示,他当天上午找过高速公路部门,就儿子从破损的防护网误闯高速被撞身亡问题进行协商,但是无果,“防护网坏了几个月,没有人来修。如果防护网是好好的,我儿子可能就不会上去,也不会死了”。其代理律师胡雷滨认为,高速公路部门在此次事故中,担负有管理不善的次要责任,应该予以赔偿。张文识称,他接下来将继续通过法律途经维权。 对此,福建省高速公路漳州管理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死者之死是否和防护网破损有直接因果关系,还需要有关机构进行认定。 至于死者家庭的实际困难,寻求帮助,他们可以跟上级部门汇报,给予适当的救助、慰问。 (海都记者 陈青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