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金尚小金星幼儿园由于违规收费被家长投诉,市纠风办曾协调区物价、教育部门介入,责令幼儿园落实整改(详见本报3月6日、3月17日的相关报道)。近日,又有家长反映,该幼儿园只向部分家长退还了学费,仍有家长被蒙在鼓里,被多收了学费。 市纠风办立即将这一情况通报给湖里区教育、物价等部门,两部门工作人员再次组成调查小组到金尚小金星幼儿园调查。调查发现,该幼儿园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采取按学期或按月收取的办法,采取按学期收取的,每个学期按4.5个月计算”,认为学校的开学日期为今年3月1日到7月15日,正好是4.5个月,所以不违规,但实际上,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学时期限》的规定,第二学期的学时为今年2月17日到7月4日,故第二学期收费的截止日期应该是7月4日。 湖里区发改局物价检查所明确告知相关规定,金尚小金星幼儿园表示多收费用将全部退还家长,退还清点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湖里区发改局物价检查所已对金尚小金星幼儿园违规收费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市民评代表 庄锦法 曾焕生 记者 薄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