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且是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3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消息一出,“准购房者”吴小姐很是高兴:“对于刚需一族来说,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真是大好消息呢。这意味着我们可以享受公积金的低利率,减轻很多压力,得到更多实惠。” 有业内人士称,随着房产调控政策的深入,房地产市场观望氛围浓厚。而此次公积金贷款的调整,将有助于推动刚需者停止观望态度、积极购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回暖。 额度提高15万元 利息可省4万多元 5月份,我市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单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由15万元为25万元。 时隔两个月,公积金贷款额度再次上调。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且是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3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记者粗略算了一笔账,以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例,假设购房者共贷款50万元,按照现行公积金利率4.7%、商业贷款5年期以上利率为6.8%计算,其中公积金贷款35万、商业贷款15万元,时限为20年期,按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还款总额为815338.96元,月均还款额为3397.25元;若50万元全部为公积金贷款,同样按照现行利率和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计算,还款总额为772195.32元,月均还款额为3217.48元。同样是贷款50万元、还款期限为20年,还款总额可省43143.64元、月均还款额也减少了179.77元。 在贷款额度提高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也相应放宽。《通知》规定,将职工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职工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方面,必须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调整为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 二套房额度同步上调 《通知》对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有所放宽。对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或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5万元调整为20万元,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25万元调整为30万元。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限内,最长不得超过20年,调整为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最长不得超过25年。 与此同时,《通知》指出,根据漳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最新数据,现行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5.3平方米。这说明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公积金申请对象,人均住房面积必须低于现行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此举意味着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真正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有利于抑制投资投机购房行为。”一位地产业内人士说,“以三口之家为例,假设购买二套房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他们首套房面积就不能超过105.9平方米。” 公积金月缴上限提高至2094元 此外,7月1日起,漳州公积金缴存标准,也从原先的1774元上调为2094元。根据调整方案,从7月1日起,缴存比例最高为12%,最低为5%。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从2012年7月1日起,缴存比例最高为12%,最低为5%,月缴额(包括个人及单位缴存部分)上限调整为2094元。下限部分,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各为96元,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长泰县各为86元。中央驻闽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5%,月缴存额为4364元。 ■本网记者曾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