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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从7月1日起推行38个病种“择日住院手术”

  闽南网7月5日讯 为降低患者平均住院天数和医疗费用支出,从7月1日起,厦门推行38个病种“择日住院手术”新模式。

  昨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钦辉作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解读7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意见》,以及相关医保政策。据悉,厦门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待遇差距在缩小,且参保人员可在两种医保之间转换险种。

  两种医保之间可以转换险种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李钦辉说,厦门此次出台的《意见》,着重加强了居民医保制度的建设,围绕城乡一体化的主题,调高了居民医保制度的筹资标准,全面提高了居民医保的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缩小了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之间的差距。

  据李钦辉介绍,厦门目前建立了以从业人员(含退休人员)为主体的职工医保制度,以非从业人员为主体的居民医保制度。这两大医保制度体系,构成了厦门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全民医保制度。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由于居民身份可以在从业人员和非从业人员之间转换。譬如,农民进城就业了,就从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农民下岗了,就从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因此,部分参保人员就会在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之间转换险种。

  据介绍,参保人员在转换险种后,其转换前所在参保险种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门诊、住院分别累加计算到转换后的参保险种内,并按转换后的参保险种,按累加医疗费用所处的费用段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38个病种可选“择日住院手术”

  近日,厦门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还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择日住院手术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推行38个病种“择日住院手术”的新模式,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选择“择日住院手术”,患者可在次日或隔日回家休息。通过该政策,降低平均住院天数和医疗费用支出,提高医院病床的周转率。

  李钦辉说,“择日住院手术”是指疾病诊断明确,符合住院手术指征,且术后患者和家属能够自行护理或照顾的手术。根据规定,符合“择日住院手术”条件的患者,经门诊确诊并做完术前检查后,可通过医师预约手术日期,开具择日住院手术的入院通知书。患者可于预约手术当日再入住医院,并当天进行麻醉手术。经麻醉苏醒、术后观察等护理,确保生命体征平稳后,可在次日或隔日回家休息。若术后发生病情变化,应继续住院观察治疗。(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郑友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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