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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法院开展涉金融专项执行行动打击“老赖”

  海峡法治在线-法制今报7月18日讯(记者 洪元惠 通讯员 郑锦利)7月15日,被执行人小罗主动找到沙县法院执行法官姜长生,要求还申请执行人沙县农商银行贷款12万元。原来,小罗在沙县新闻播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心生愧疚,便找亲戚朋友帮忙,把欠银行的贷款还上了。

  据悉,为打击“老赖”,沙县法院成立涉金融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按照12个乡镇街道进行片区划分,对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等6家金融机构在该院的诉讼案件进行逐件过滤,分为紧急和一般案件,从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入手,突破执行标的较大、近期可能执行的案件。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省高院政务网“执行公示栏”和沙县法院网“执行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在《沙县新闻》、沙县金融服务中心led屏幕上予以曝光。

  此外,该院对涉金融专项执行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在《法制今报》《光明网》《福建法院网》等报刊、网络刊登新闻报道,加大宣传执行法律依据和政策法规,促使45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洪元惠 郑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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