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潭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实行鲍鱼苗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告。通告规定,对全县鲍鱼苗交易价格采取最高限价的形式,进行为期一年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从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平潭县范围内鲍鱼苗交易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其中,2012年7月—12月鲍鱼苗价最高限价为0.6元/粒。2013年1月—6月鲍鱼苗最高限价为0.4元/粒。如果公众发现哄抬价格行为,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24336880。 据悉,5月26日,平潭部分海域发生赤潮,平潭综合实验区鲍鱼养殖户损失惨重。限价是为了帮助平潭鲍鱼养殖业恢复灾后生产,稳定市场苗价。(记者 卢锃 通讯员 陈云娟) 来源:福建东南新闻网-海峡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