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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涉多次性交易被刑拘

  这次,杰某又向郭美美支付了10万元,网络再次曝出“郭美美靠山为其还赌债”的轰动性新闻,引起广大网民的高度关注及对其所谓“靠山”的猜测。

  郭美美还向警方供认,她签约南方某演艺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场商演”,每次支付报酬5万元,这是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但警方核查,郭美美所谓的“商演”不足20场,更多的却是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

  “郭美美通过网上联络、熟人介绍及主动搭讪等多种方式,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每次的价码达数十万元。”办案民警介绍。

  据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在某酒店与揭阳一名男子见面,又收了其30万元港币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该男子又汇给她11万元人民币。

  “她经常告诉我要去外地演出,但我们到了当地后,接机的是陌生男子,当晚她会与该男子开房,第二天我为她收拾行李,都会有成捆的现金”。吕某某供述,“郭美美的生活很乱,经常带不同男人回家过夜,其中外籍男子居多。有一段时间找不同的男孩子,还要我帮她数有多少个。中国男子就专找有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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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想知道,这样一个价值观扭曲、金钱至上的年轻女子,一个微博几乎摧毁了一家百年慈善机构的信誉,却能全身而退,是否存在网络传言中的“靠山”和“背景” 她所称的“干爹”究竟是谁 到底有多大的“能量”

  经查明,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阳一个单亲家庭。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等休闲服务,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郭美美自幼随母亲生活,1996年起先后在广东深圳、湖南益阳等地念书,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钱进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进修一年,毕业后与他人在北京合租房屋,成为“北漂”一族,主要靠承接小角色和母亲接济生活,直至2010年认识深圳商人王某。

  王某,男,46岁,广东省深圳市人,以参股方式投资房地产、基金等领域,是郭美美2011年“红会炫富”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因涉嫌刑事犯罪,王某于7月24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0年8月,我要朋友帮我介绍个女孩玩玩,朋友就介绍了郭美美。郭美美从北京飞到深圳,我为她安排了酒店,第二天我就跟她发生了关系,当时她向我要了3万块钱。那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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