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陈婵娟)6名聋哑人持刀棍闯入新安村某出租房,抢走7名聋哑人的财物,并拍裸照威胁。近日,海沧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将其中一名聋哑人林某某批捕,其余几名同伙仍在抓捕中。 案发前,7名聋哑人在我市岛内火车站广场和鼓浪屿景区假借“爱心募捐”收取钱物,因“收入”不错,引起另一伙聋哑人眼红,也摆摊“爱心募捐”。两伙人因此起了纠纷,埋下祸根。 5月21日22时许,团伙老大召集林某某等五名聋哑人在暂住处合谋,决定一起抢劫另一伙聋哑人。每人各操西瓜刀和电棍,一同开车前往新安村某出租房。 冲进出租房后,林某某等人恶狠狠地叫屋内7名聋哑人双手抱头跪在地上,眼睛还不许往上看。其中有名聋哑人把头抬起来,马上遭电棍电击背部,殴打头部。接着,林某某一伙对7人搜身,在租房四处翻找,将手机、现金和银行卡等值钱财物全部抢走,并持刀威逼他们写下银行卡密码。 得手后,这伙人还不甘心,叫7名被害人将衣服脱光,并拿出手机和相机拍摄裸照。之后,这伙人乘车离开,其中一人持抢到的银行卡到atm机上取走一万元。 作案后,林某某回到尤溪老家,惶惶不可终日,害怕警察会突然上门抓捕。一个月后,终于将参与抢劫的事实告诉父亲,在父亲的带领下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