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东福 王跃明)7月10日,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钟某海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海澄镇玉枕村老妪高某年近七旬,平常对十岁的孙子徐某疼爱有加,2011年8月25日,听孙子说与同村邻居玩伴钟某玩耍时被欺负,心痛不已,便找到孙子玩伴钟某问话,为替孙子出气,竟持羽毛球拍拍打钟某,致钟某头部流血。钟某回家告诉其父钟某海,钟某海与妻子一同找高某理论,双方情绪激动发生互骂,继而引发打架,钟某海拳打高某,致高某左手中指粉碎性骨折,伤情经鉴定为轻伤。案发后,钟某海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主动向龙海市公安局玉枕边防派出所投案,并赔偿高某经济损失2万元,取得高某的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