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闽八条”厦门版调控细则已通过审核,“闽八条”厦门版细则政府随时可能发布执行。 今日,厦门限购松绑细则或将于本周落地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记者第一时间了解到,厦门限购松绑细则已送审。在昨天结束的厦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已经通过了送审稿,这意味着“闽八条”厦门版细则政府随时可能发布执行,而不一定等到文件中所提到的9月1日。 新政包括不支持“首改按首套认定”、岛外全面放开限购,岛内仅限高端住宅等七大要点内容。厦门的落地细则基本与闽“新8条”的文件精神保持一致,围绕着去库存、盘活存量,进一步释放厦门楼市的购买力。 其中,购房者最为关系的住宅限购松绑也明文规定:岛外各区(集美、海沧、同安、翔安)不再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思明区、湖里区高端新建商品住房不再执行住房限购措施。二手房交易成本也将得到降低。 厦门版细则规定购房者无需提供一年限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购房者住房套数证明仅查询其在本市拥有一手商品住房套数的政策,降低异地客在厦门购房门槛从而进一步盘活厦门楼市。 三大变化 1 普通商品住房认定 此前>> 岛内单套总价300万元以下,岛外单套总价220万元以下 现在>> 建筑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 2 购买房屋时间认定 此前>> 按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 现在>> 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时间 3 限购措施 此前>> 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现在>> 岛外不再限购。岛内思明区、湖里区非普通商品住房不再执行住房限购措施。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首次在思明区、湖里区购房的刚需人群,限购1套普通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1套住房的,在思明区、湖里区限购1套普通商品住房,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思明区、湖里区向其销售普通商品住房 记者昨日从第58次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我市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从今日起实施。新政策将通过调整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鼓励发展二手住房市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等,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44平方米以下住房 可享受税收优惠 原标准为岛内单套总价300万元以下,岛外单套总价220万元以下 为了引导住房消费,支持合理自住刚性购房需求,《实施意见》调整了普通商品住房的认定标准,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一个小区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容积率越小,居住密度就越小,相对舒服)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住房,属于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商品住房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样的认定标准省略了住房交易价格这项指标,而目前“普通商品住房”执行的标准为:岛内单套总价300万元以下,岛外单套总价220万元以下。 购买房屋时间按合同备案时间确定 比此前按产权证或契税证明的时间缩短两三年,利于二手房交易 《实施意见》鼓励发展二手住房市场,个人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房屋时间由之前按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调整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时间确定,这样大约可以缩短2-3年。由于存量二手住房交易的前提是要有产权证,而且交易时间比较短,因此二手住房交易仍然按照原来规定,即按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认定。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岛内可买两套普通商品房 岛内非普通商品住房(144平方米以上)不再限购,岛外不再限购 由于厦门岛内新建商品住房存量和新批供应量较少,价格较高,因此《实施意见》采取岛外放开限购,岛内逐步放开的思路。 根据政策,岛外各区,包括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不再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岛内思明区、湖里区非普通商品住房不再执行住房限购措施。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首次在思明区、湖里区购房的刚需人群,限购1套普通商品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1套住房的,在思明区、湖里区限购1套普通商品住房,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思明区、湖里区向其销售普通商品住房。 另外,在全市范围内购房办理签约、贷款、产权登记等手续时,无需提供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房人住房套数证明仅查询其在本市拥有一手商品住房的套数,由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出具查询证明。 商品房预售价格及变化不进行限制 物价部门对商品房预售价格及变化不进行备案,由开发商按规定做好公示 当前,房地产市场融资难、融资贵和住房按揭贷款审批、放款慢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房地产项目资金链以及刚需购房释放。《实施意见》规定,各商业银行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继续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此外,还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国土房产部门对商品房预售价格及其变动幅度不进行限制,物价部门对商品房预售价格及其变动幅度不进行备案,由开发企业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做好公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新政策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实施意见》提出,在全面明确住房公积金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提取前提下,优先满足缴存职工刚性购房需求。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合理利用“公转商”等融资方式,缓解公积金信贷资金压力。 新八条激发更多购房需求 厦门二手房市或回暖 1、二手房成交量或将暴涨 回顾今年上半年低迷的厦门二手房市场,世纪联合房产总经理郭忠宗表示,今年第二季度,厦门二手房市场显得比较平淡,成交量持续保持低位,市场观望情绪较浓烈。 尽管“新八条”厦门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但楼市回暖信号已然释放。前埔一家知名房产中介门店店长告诉记者,该门店7月份接待的咨询量及客户带看量均较6月环比增加了一倍多,不过成交量尚未有明显变化,可能是“新八条”尚未在厦门“落地”,许多购房者仍持观望态度。 郭忠宗也称,近期厦门二手房市场出现了回暖迹象,上门咨询量较以往有所增加,主要以刚需客户为主。门店带看量也逐渐增多,成交量有所上升。新政前全市二手房成交量月均1000余套,接下来有望达到月均2000套以上的成交量。 中振地产总经理沈文礼认为,此次出台的政策范围广、力度大,“限购松绑”有可能改变短期内的市场预期,快速促进二手房成交量放量。接下来,厦门二手房市场将迎来购房的最佳时机,因政策时限为1年,购房者应把握良机。 2、省内客户伺机抢购厦门二手房 “新八条”出台不到一周的时间,许多省内客户已迫不及待地向厦门房产中介机构咨询购房事宜。莲花一家房产中介门店的经纪人介绍,这几天该店的来电咨询量明显比上周增多,以泉州、龙岩、三明的客户居多,有时候一天便有七八组外地客户咨询。 业内人士称,此前厦门执行的限购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外地购房者,大多数外地购房者因不符合条件被挡在门外。这些来自泉州、龙岩、闽北的省内客户长期观察厦门楼市,对到厦门购房置业的需求较为强烈。如今,他们较为关注的是厦门即将推出的新政实施细则,以便根据细则来判断是否出手。 3、卖方可别盲目涨价 随着购房需求被释放,二手房业主会不会趁机涨价呢 21世纪不动产厦门公司总经理吴慧环认为,买卖双方都要对当前二手房市场有客观分析,勿盲目跟风,尤其业主不要过于乐观。就目前市场情况来看,厦门二手房房价上涨的空间不大,如果业主有多余的房产,该卖就卖。买方更不应该观望等待,应抓住时机购房,等待者会因错过购房良机而吃亏。 沈文礼也表示,当前,业主应摆正心态,政府将机制交给市场但并不意味着要推高房价,股市上有句话说得好“利好出尽也意味着利空”,作为业主不应盲目涨价,只要价格达到先前的预期便可出手。 另外,从去年下半年开始,银行贷款额度紧张,房贷业务积压现象明显,银行会通过贷款人的偿还能力来筛选优质客户。此次“新八条”允许放开限购,覆盖的受众还是有限的。银行信贷、税收等方面并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 在吴慧环看来,从自身资产安全性的角度,银行也会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大的方向银行会进行把控,但在落实中恐怕难以“依命从事”。 业内:厦门住宅销量会增加 房价暴涨不太可能 高鹏房产总经理傅强:“现在细则终于出来了,岛外住宅以及岛内高档住房明确不再限购,这给大家吃下定心丸,加上接下来就是‘金九银十’的传统销售旺季,必然会给厦门、特别是岛外楼市带来不少增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