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7月12日讯 一对初中同学恋爱5年后走入婚姻殿堂,可是结婚才两个月,今年28岁的妻子小琪(化名)就回到娘家。为了彩礼、孩子抚养问题以及债务,她与丈夫林明(化名)对簿公堂,晋江法院经过三次开庭,调解不成,最终还是以判决的形式为两人的夫妻关系画上句点。 小琪和林明都是内坑人,两人是初中同学,毕业后仍时常有联系,在2005年确定了恋爱关系。论长相,两人是俊男美女;论家庭,双方父母均置下不小的产业;论感情,两人已经相识十几年。因此,小琪和林明成了同学们羡慕的对象,2010年9月,两人登记成为合法夫妻。 登记时,小琪已经有了身孕,可是她却觉得,林明跟她恋爱时看到的完全是两个人。据小琪表示,林明好赌成性,一赌输就心情不好,还不顾她有身孕动手打人。儿子出生后,刚坐完月子,小琪就带着儿子回到娘家居住,开始长达近2年的分居生活。 协议离婚不成,2011年10月,小琪将林明诉至法庭,要求离婚并取得儿子的抚养权。 对于妻子的决定,林明极力反对,表示两人谈恋爱时感情很好,自己对小琪疼爱有加。如果硬要离婚,小琪就要归还彩礼60多万元,并承担自己为家庭经济做生意欠下的150万元夫妻共同债务,儿子归自己抚养。 林明的这一做法更让小琪死心,她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表示60万元是自己的嫁妆,而非彩礼。而巨额的债务是对方的个人欠债,并非用于家庭。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晋江法院三次开庭审理此案,但是林明三次都没有出庭,只是委托律师前来。 承办法官经审理后认为,林明虽然通过律师表示不愿离婚,但是人在晋江,却经过多次传唤都不愿意到庭,实际上是对婚姻的不重视,从另一方面反映了两人感情已经破裂。其提出的彩礼以及共同债务均无证据证明,其归属与真实性无法认定,孩子一直由小琪在抚养,由女方继续抚养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前日,晋江法院支持了小琪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两人离婚,孩子由小琪抚养。 ■记者 王婉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