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实习生 许志恒)在一次由北京飞往厦门的航班中,空姐小莉(化名)被乘客张辉(化名)踩伤了脚,导致其20多天没法上班。该空姐将张辉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1万多元。 2013年7月2日,张辉所乘坐的航班原计划15:00起飞,一直晚点到18:11才起飞。登机后,张辉因对飞机晚点不满,加上没有按照登机牌的号码入座,就与乘务员争执起来,作为乘务长的小莉曾出面处理。后来张辉去洗手间返回座位时,小莉正好推车送水过来,小莉侧身避让,张辉却狠狠踩了小莉一脚。这一脚让小莉的脚淤青肿起、韧带损伤,小莉不得不休息了24天才去上班。 小莉认为,张辉踩伤自己的脚是故意所为。她将张辉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及营养费等共11180元。 经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决,张辉应赔偿给小莉造成的各项损失共498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