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应先用 网友爆笑回复:汪东城代言卫生巾 明星虚假代言现象,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从刘嘉玲等多位女星代言的化妆品被查出含禁用成分,到邓婕、倪萍等代言过的三鹿奶粉被查出含三聚氰胺事件等,明星艺人常因涉嫌代言虚假广告而遭到网友炮轰。近日,《广告法修订草案》提交审议,其中便新增加了一项规定:广告荐证者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这意味着,明星今后要想代言某产品,必须自己先用过。 广告法修订草案还明确,广告荐证者对虚假广告将承担法律责任。如此一来,无疑给当下混乱的明星代言市场,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不过,“明星代言产品时须先使用”这条规定也引起了网友热议。 不少网友调侃道,有些明星恐怕要“哭晕在厕所”。 昨天一条“为这些男星感到焦虑”的帖子在微博中疯狂流传,帖子中汪东城、林宥嘉、罗志祥等明星纷纷中枪———因为他们可都代言过卫生巾等女性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