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把户外广告构筑成城市文化一道景观

   连日来,我市城管、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联合在市区梅园路沿街拆除两边建筑物墙体外不规范广告,引起市民关注。昨日,有商家给本报新闻热线2233580打来电话咨询店招等规范设置问题。就此记者作了采访。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梅园路,执法人员继续挥汗如雨地在拆除户外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前两天一直作业的3部大型吊车变成2部在作业。原来是操作人员中暑了。
  市户外广告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陈金华一大早赶到现场了解广告拆除进度。他说,天气太热了,许多“店招”都悬挂在高处,给拆除增添了不少难度,一天只能拆除三四十块。市里下决心彻底整治到位,再难也要做到位。
  陈金华说,在户外广告整治期间,新开的商店如果要竖立广告牌,应当向市广告办申请,市广告办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核实,符合户外广告详细规划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标准,符合城市容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的才可以审批。商家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后,方可设置广告牌。特别要提醒的是,垂直于墙面的侧翻广告牌一律不批,商家更不能擅自悬挂;条幅布幔、拱门、气球、彩旗等宣传广告也禁止擅自设置。除了这4条示范街外,在其它城市街道设置广告也要审批,详情可拨打0594—6723322、6723326电话咨询。
  户外广告整治后,必定要统一规划设置。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市广告办依据相关规定,已经把我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荔城大道、东园路、梅园路、延寿路的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方案项目,通过市招投标办挂牌竞标,最终确定由厦门一家广告规划设计公司来统一规划。该公司将具体规划出高立柱广告、中立柱广告、屋顶广告、墙体广告、跨街广告、灯箱、路名牌、“店招”广告、垃圾桶(果皮箱)、电子显示屏、公交站台广告、临时工地围墙广告、现有户外广告整治(拆除、改造)建议等共14类,以后所有商店、公司等有设立广告的,均以此为模板。另外公共载体的广告资源,如市区荔城大道两边的t型广告牌等,其中的20%必须用于公益广告宣传。
  陈金华说,此次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抓住莆田特有的人文气息、风土人情、历史底蕴、文化内涵、商业氛围等特点,让统一规划的户外广告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线,在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助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让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感到赏心悦目,为建设“文化莆田”助力。
(记者 吴伟锋 实习生 郑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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