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宋军营)8月27日,本报报道了泉州惠安县两家公立医院医生开处方,叫患者到指定的药店买高价药的消息,引起读者的共鸣。昨日,导报记者了解到,两家医院的当事医生均受到处分。 泉州惠安县疾控中心的文件显示,对当事医生给予全中心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免去其门诊中心副主任职务,调离其现任医生岗位;泉州惠安县医院则鉴于当事女医生是返聘专家,决定给予辞退处理,并扣发其七八月份的奖金,全院通报批评。 患者家属小吴对导报记者说,经惠安县医院协调,已经拿到了惠安县医院对面东南药店多收的920元药费,而疾控中心那个医生指定的药店,多收了他40元药费,由于怕麻烦,自己不打算要了。 此事曝光后,惠安县卫生局高度重视,迅速组成调查组深入调查,并要求全县医院自查自纠,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