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受贿罪、贪污罪等,近日被开除公职 n海都记者 苏禹成 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获悉,漳州龙文区原副区长吴红成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等,被省高院终审裁定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5万元。近日,龙文区政府决定对吴红成开除公职。 公开资料显示,吴红成系南靖人,现年48岁,1987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月起任副科级职务,2005年1月起任南靖县书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6年起,任南靖县书洋镇党委书记、土楼管委会党组书记等职务。 熟悉吴红成的人士称,吴红成在书洋镇任职期间,正值南靖土楼申遗关键时期,吴红成为南靖土楼申遗做了不少工作,还因此得到漳州 市政府表彰。南靖土楼捆绑申遗成功后,吴红成还推出“南靖土楼旅游形象大使”、“一楼一特色”等活动,推广旅游品牌。 2010年,吴红成从土楼管委会党组书记被提拔为龙文区副区长。彼时正值龙文区碧湖生态园项目开发,征迁涉及步文镇碧湖、后坂、土白、下洲4个行政村,吴红成系挂钩征迁工作组领导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