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中纪委”来调查了 同一天夜里,14位领导先后接到“中纪委官员”的来电或短信,对方除了威胁,还向他们索要巨额钱款。 幸好,14位领导都识破骗局,无一人上当受骗。近日,这名借“中纪委”名义行骗的农民在思明区法院受到审判。 一天之内 14位领导遭勒索 “我手里有你贪污受贿的证据,如果你不想下半辈子在监狱度过,就马上给我汇款!” 首个遭遇威胁的是一位区教育局的领导,去年7月29日晚,对方先来电告知,“中纪委”需要他配合调查,还说目前已经掌握了大量证据,如果领导不想在监狱里度过晚年,就要破财消灾。 经过电话和短信的交流后,最终,“中纪委官员”开价索要5万元人民币。同时,敲诈者还威胁说,如果领导不给钱,不仅自己要进监狱,领导家人的安全也会出问题。 其实,这位教育局领导并非唯一遭遇勒索的人。就在同一天夜里,教育系统一共有14位领导遭遇了同样的威胁。 情况基本一样,都是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都是说有贪污受贿的证据,而且都以领导家人安全相要挟。 这14人,有5名小学校长、2名中学校长,还有教育局领导、学校的办公室主任和幼儿园园长等,分别担任不同的领导岗位。 谜底揭晓 农民冒充“纪委官员” 据统计,14名领导当中,最少的遭勒索2万元,最多的被敲诈5万元。总的勒索金额高达335000元。 案发10天后,去年8月8日傍晚,所谓有“中纪委官员”黄某在同安一家酒店旁边被民警抓获。 经查,黄某并非“中纪委官员”,他其实是来自安溪某村的一个农民,初中文化,无业,案发前暂住在湖里区一宾馆内。而且,早在几年前,他就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刚出狱没两年,他这个小偷,就“改行”当骗子了。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恐吓、威胁的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金额达人民币3350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不过,考虑到他是犯罪未遂,法院最终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