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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首批近三千套公租房明年建成

晋江新闻网7月18日讯 明年,晋江将建成2841套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其保障对象为晋江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租金为市场价的50%至70%。日前,晋江市出台并下发了《公租房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公租房保障管理规定的通知》,对公租房的建设和管理作了规定。

三类人员可享受保障

根据规定,晋江公租房保障对象为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

其中,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晋江市居住证,年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晋江2011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731元),且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内;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主要成员在本地居住就业三年及以上(以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时间为依据)其他成员常住本市的,可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家庭型成套公共租赁住房;2、申请家庭未租住公房或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指公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限价房),但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除外;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4.申请人家庭财产超过中低收入家庭财产标准的不能申请公租房,中低收入家庭财产标准和认定审核办法另行制定;5、申请公租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2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符合有关申请条件的,可独立申请。

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2、在晋江工作,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交社会养老保险;3、在晋江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本市工作,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交社会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2、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租金为市场价5至7折

据悉,公租房的租金标准,采用市场租金比例法测算确定,也可采用成本租金法测算确定。其中,市场租金比例法是指按照同地段或同区域、同类别住房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公租房租金标准的方法,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原则上按同地段或同区域、同类别住房市场租金50%-70%的比例确定。成本租金法是指按照住房成本租金的构成因素,并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确定公租房租金标准的方法;公租房的成本租金原则上由房屋的建筑物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等因素构成。

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由市物价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财政等部门提出,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其他社会机构建设、运营管理的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租金标准可在市物价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财政等部门核定的租金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将根据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实行动态管理,一般3年调整公布一次,或者根据住房市场租金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公布。公租房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要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于合同届满之日前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解决‘夹心层’居住困难户的住房问题。”晋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以60平方米的房屋为例,在晋江市区的租金约1200元,如果按50%的租金计算,一套公租房可为保障对象省下7200元/年的费用,这对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来说,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2841套公租房明年建成

据了解,晋江目前共有在建公租房项目5个,分别为人工湖北侧安置房2#、3#、6#楼公租房项目1206套,人工湖南侧安置房11#、12#、13#楼公租房项目908套,东石镇井林村外来工公租房项目120套,深沪镇金屿社区公租房项目250套,内肯正南片区公租房项目357套。根据工期计划,这5个项目将在2013年前竣工验收,晋江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在交房前半年组织公租房申请、审核、公示程序。此外,晋江还储备了2013年拟建公租房项目4个(池店2个,罗山1个,深沪1个),计划再建公租房约2000套。

“公租房与廉租房一样,实行轮候制度。”晋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符合条件的对象随时可以申请,一有房源马上配租,没有房源则轮候;同时,公租房还可以合租,如果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员,达不到整套保障,还可以与别人一起合租。

为确保公租房建设资金来源,晋江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管理规范、生活便利”的原则进行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政府筹集;产业园区基地配套;社会筹集;社会捐赠等。晋江还将把土地出让金毛收入的2%,用于公租房建设资金。

按照规定,新建公租房包括成套住宅和集体宿舍两种。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高层住宅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6平方米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租房,应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记者 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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