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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首次相亲就被对象强奸 小伙获刑3年赔了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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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伙太猴急了。首次相亲,他就趁对方酒醉,把相亲对象给强奸了。近日,“猴急男”阿毅为此获刑3年,还赔了1万元钱。

  首次相亲 闺蜜帮忙介绍对象

  阿毅是个帅小伙,今年21岁,他和受害女子小玲(化名)虽然是同事,但是由于分别在不同部门,平时两人并不太熟。

  阿毅还是单身,为此,一哥们就想帮他介绍个女朋友。今年4月5日,阿毅的朋友小陈及其女友罗小姐就安排了一次聚餐,地点就在阿毅的家中。

  罗小姐还叫上了自己的闺蜜小玲。他们四人原本就是同事关系,再加上小陈有意撮合他们俩,这次聚餐可以说就是一场相亲。

  刚开始气氛也不错。席间,小玲一直坐在阿毅的床上吃饭,大家都有说有笑的,其乐融融。

  后来,喝了一些酒后,小玲不胜酒力,阿毅也有些迷糊了。随后,小玲躺在阿毅的床上休息,并盖上了被子。

  酒喝多了 女子醉后惨遭强奸

  晚上9点多,小陈和女友为了给阿毅和小玲更多空间相处,就提出说要去网吧上网。

  小陈和女友离开后,阿毅看着躺在自己床上的小玲,开始动了色心。他说:“我当时有一种错觉,以为她是清醒的,所以我以为她是故意要留在我的房间里的。”

  于是,阿毅就有了和小玲发生关系的意图。随后,阿毅不顾小玲的反抗,通过按压强行脱去了小玲的衣物,并和她发生了关系。

  事后,阿毅慌张地到网吧找小陈等人,小陈等人察觉出了阿毅的异常,后得知他竟强暴了小玲。

  而受到伤害的小玲也马上让闺蜜杨某接她到自己的暂住处,杨某见小玲情绪反常,追问之下才知道她竟然被阿毅强暴了。二人商议之后,小玲报了警。

  猴急小伙 获刑3年赔了1万

  事后,阿毅也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不已,他主动联系小玲和杨某,都没有得到回应。三天后,阿毅被刑事拘留,阿毅的家人主动找小玲道歉并赔偿了1万元。

  近日,阿毅被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

  开庭时,阿毅当庭再次道歉,他对小玲深深鞠躬,然后说:“非常对不起,我犯了错,给你带来了伤害。”

  小玲也说,她接受道歉,并愿意谅解他。

  近日,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阿毅强奸罪名成立,不过,法官考虑到小玲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谅解书,因此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

  导报记者 陈捷 见习记者 刘小冰 通讯员 海燕 出入/文 邓若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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