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新闻网消息(王胄)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机关党组织中全面推进“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响应中院号召,7月18日,福安法院代表一行三人赴永春法院考察学习“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考察组实地了解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目标管理、设岗定责、一岗双责、亮岗履职等“168”机制的具体内容,并与永春法院干警座谈,悉心听取其在“168”机制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经验。 通过交流学习,该院充分认识到实施“168”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借鉴永春法院“168”机制,结合本院特点,从各方面加强党建工作,发挥法院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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