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路遇自动送上门的美女,老人阿火把持不住,跟着女子进了贼窝。还没怎么着,“扫黄警察”破门而入,要求阿火交出了巨额“罚款”。近日,经思明法院审理判决,这位美女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010年1月9日上午,独行的阿火在路上“邂逅”了一位30岁左右的美女,美女还主动与阿火搭话,称自己名叫小兰。谈话间,小兰告知阿火可以提供按摩服务并邀请阿火至其家中。美女自己送上门,阿火心动了,在小兰的一再邀请下,跟着她来到了位于槟榔西里的一房屋。阿火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一步步走进了诈骗团伙预先设置的圈套。 阿火和美女还没怎么样,几名穿着警服的男子破门而入。男子称他们是警察,正在查处卖淫嫖娼。“警察”们告知阿火,他们将对其进行拘留、曝光、通知家人等。一时之间,阿火被这突如其来的“扫黄警察”吓蒙了。见状,“警察”们又告诉阿火,若不想惹上麻烦,可以交“保释金”或“罚款”销案处理。小兰同伙暗中跟着阿火去取了钱,之后,阿火再联系“民警”交了所谓的“保释金”。为了这荒唐的“艳遇”,阿火付出了6万元的代价。 其实,这不过是小兰与假警察们精心设置的一个局,与阿火有同样遭遇的老人不少。小兰前后三次充当站街女,骗取金额分别为60000元、2000元、4500元。 经查,为骗取他人钱财,小兰与其同伙做了明确分工,他们事先购买了假警服、假警官证、假手铐等作案工具,租用槟榔西里一房屋为窝点。小兰充当站街女,其他分任“警察”、望风者等角色。2011年1月至3月间,小兰先后将多名老年男子诱骗至窝点,再电话通知“警察”。随后,假警察穿着假警服,持假警官证、手铐等警用装备进入室内,以查处卖淫嫖娼为名,以要对被害人进行拘留、曝光、通知家人等相要挟,威胁老人交“保释金”或“罚款”销案处理。案发后,小兰一直在逃,直至今年才被抓获。 经思明法院判决,小兰获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法官提醒,遇上真假警察都可报警求证,以防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