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卡3天内支付所欠工资 商报讯(记者 倪立婧 实习生 洪东燕) 昨日,摩卡员工追讨工资一案有了新进展———湖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要求该公司在3天内支付所欠的员工工资。 昨日,记者来到摩卡汽车美容会所文屏路店,看到店内空空如也。在该店的玻璃橱窗上记者发现一张布告,那是湖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裕成摩卡汽车服务公司员工追讨工资一案的仲裁书。 仲裁书要求厦门裕成摩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应在该裁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支付110名摩卡公司员工2012年5月、6月、7月的工资总计人民币32万余元。 湖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摩卡公司的负责人至今没有同他们联系,该公司员工提供给他们的摩卡公司几位负责人的电话都无人接听。 仲裁委表示,摩卡公司员工拿到劳动争议仲裁书后,可以正式到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追讨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此外,由于此案涉及的员工比较多,湖里区工会已开始介入,帮助员工维权。 摩卡公司员工代表告诉记者,如果3天内他们没有拿到工资,他们最迟将在下周二到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