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省民政厅继续为肢残患者免费安装普及型假肢、矫形器。户籍在我市城市和农村常住的低保人员和生活贫困肢残患者,可凭本人身份证、低保金发放证或困难户相关证明,向所在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肢残助行工程”是我省面向城乡贫困家庭残疾患者实施的一项救助行动,该项工程从2006年起,每年从省级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为城乡贫困肢残患者安装假肢矫型器。 据了解,7月上旬,我市各地民政局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填表、审核和集中汇总上报工作;8月上旬,省假肢中心分批为安装假肢的肢残患者测量取型;12月份,免费安装普及型假肢、矫形器工作全部结束。 (记者 吴伟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