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彭满荣 黄连华)7月23日下午,11名涉诉信访群体性案件当事人代表手持“司法为民”的锦旗来到诏安法院,感谢法官秉公办案、为民办实事。 原告沈某等11户业主购买被告诏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建商品房,以房屋实际层高与预售合同约定不符为由,诉至诏安县法院,要求赔偿。被告在应诉中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在案件审理中,沈某等11户当事人又多次到相关部门信访。诏安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法官制定化解矛盾的方案。经多次召集开发商和业主协商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诏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次性向各原告分别支付补偿款人民币7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同时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反诉的申请。至此,一起涉诉信访群体性矛盾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当事人给法院送“司法为民”的锦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