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泉州12岁熊孩子瞒爸妈买iphone5 律师:退货有理

  闽南网12月3日讯 私自拿钱买高档玩具,在爸MDipad上偷偷下载付费app……别看这些熊孩子年纪不大,花起钱来可一点不含糊。

  最近,12岁男生小远(化名)成了一起消费纠纷的主人公。两个星期前,他从家里拿了3000多块钱,给自己买了一部iphone 5手机。要不是被小伙伴“告密”,小远的家人可能至今还被蒙在鼓里。随后,家人向工商求助,要求商家退货,而被要求退货的商家则认为“有点冤”。

  在爸妈不知情的情况下,小孩的消费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认为,若未成年人消费价值较高的商品,其行为效力有待监护人确认。

  小伙伴说漏嘴 家长才知道他买iphone

  小远(化名)今年12周岁,在泉州市区一所中学上初一。

  “上周末回老家时,亲戚家小孩跑过来跟我说,他在玩iphone 5手机,我们才知道了这件事。”听说小远有iphone 5手机,小远的妈妈庄女士非常吃惊。庄女士说,为了方便与儿子联系,又怕他贪玩,只给他买了一部非智能手机。追问之下,小远才承认,iphone 5手机是自己从家里拿钱买的。

  在庄女士眼中,儿子挺懂事的,一直都知道家里现金放在哪里,但从来没有不打招呼就从家里拿钱。为啥会拿钱买手机 小远说,是看到周围很多同学都在玩智能手机,自己很羡慕,才动了这个心思。

  庄女士知道时,离小远买手机已经快两周了。“11月19日买的,他花3200多元买了部iphone 5。后来拿到课堂上玩,还被老师没收了好几天。”事后,通过家人的教育,小远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不过,让庄女士疑惑的是,店家怎么能把几千元的手机卖给一个独自前来的未成年人

  家长要求退货 商家觉得委屈

  12月1日,小远的爸爸向12315投诉,希望商家把手机退掉,鲤城工商局中区工商所介入调解。记者了解到,小远是从鲤城区九一街的万博手机店购买的这部iphone 5手机。昨天下午,原计划进行的调解,因手机店经营者无法到场而推迟。

  对于家长的退货要求,该手机店的经营者施先生称,要先向当时接单的店员详细了解情况后,才能协商。

  “现在很多学生都会独自过来买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我们又不可能一个个去追问人家的年龄信息。我们是做服务的,有人要买,我们也不能不卖。”施先生说,中学生自己来买手机很常见,而除了手机卡等业务需要身份证实名登记外,销售其他产品不好过问顾客隐私,因此很难判断顾客是不是未成年人。

  施先生觉得,平常自己是尽到了一部分责任的。“今年春节过后,有一对双胞胎拿着钱到我店里,说要买ipad,还说是爸妈给的压岁钱。”施先生回忆说,两个小孩看上去顶多二三年级,要买的产品又很贵,当时他就让双胞胎给家里打电话,最终也没卖给他们。“有些孩子长得成熟,外表很难看出他是上初中还是上大学。”施先生坦言,只要顾客智力正常,年龄不是很小,都会正常做生意。

  律师说法:12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福建高融律师事务所涂宗全律师认为,12岁的小远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3000多元的iphone 5手机,超出这一年龄的生活需求。因此,这一买卖行为的效力待定,父母可申请确认为无效,并要求商家退货。

  涂宗全介绍,根据民法,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的公民,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行使一些与他年龄相当,与他生活需求及智力程度相符的民事行为。比如小学生买根铅笔、买个作业本,这种行为是有效的,一个十几岁的初中生,花几十块钱买张电影票也是有效的;反之,如果是消费价值较高的商品,这一买卖行为的效力就有待监护人最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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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

  熊孩子擅做的交易

  这几年,全国各地工商部门都接到过因儿童擅自购物引发的投诉。记者昨日通过网络搜索相关报道发现,其中以小孩擅自购买手机等电子产品以及游戏机的居多。

  不过,比起国外的熊孩子,国内这些小朋友的行为还不算离谱。此前,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谷歌app购买风波,因儿童擅自下载付费app导致不少家长“荷包出血”。今年9月,终以谷歌退款平息。

  ◎2011年3月

  石狮10岁的小男孩,拿走父母720元买了一台游戏机。家长发现后要求退货,被商家拒绝。石狮工商介入调解后,商家退还大部分金额。 ◎2013年4月

  山西一名五年级的小男生,悄悄从家里拿了1000多元,在iphone 5专卖店买了iphone 5nano(mp4)。家长要求退货时,商家称产品没有质量问题,自己没有责任退货。

  ◎2014年5月

  福州11岁男孩小杰,从家中拿了800元擅自购买一部手机,家长要求退货被拒绝。工商部门介入后,商家全额退还800元。

  ◎2014年1月

  苹果公司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达成和解,将向消费者退款至少3250万美元,这些消费者的子女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移动应用内购买活动。根据和解协议,苹果公司还需对其收费流程进行修改,以确保儿童在进行应用内购买活动以前获得父母的同意。

  2014年3月,谷歌对有关支付的操作进行一些修改,当真实(相对于虚拟)货币要从信用卡中划走时,会得到明显的提示。消费者有权开启在每次执行支付时都被要求输入密码的功能,此举将帮助父母避免儿童未经授权的消费。

  2014年9月,谷歌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就应用程序内购买案达成和解,同意退还消费者1900万美元,以解决儿童未经父母允许下载app付费纠纷。

  此前,ftc指控谷歌未对其app消费项目设立密码保护,致使儿童在未获得父母允许,不提供信用卡密码的情况下可任意下载app,有时消费高达数百美元,并称消费者不应对未经其允许的交易负责。(海都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裘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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