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有料

漳州27岁女子闪婚后 发现丈夫性功能障碍欲离婚

▲结婚照上幸福的两人,最后对簿公堂

  台海网7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廖珍妹/文 张伟华/图) 认识两个多月,结婚了,结婚两个月,又分居了。漳州台商投资区的小琴(化名,1985年出生)和小强(化名,1982年出生)经历了这样的一场闪婚。

  小琴说,她被骗了,男方隐瞒性功能问题,要离婚。小强也说被骗了,女方可能是在骗婚。小琴最后起诉至龙海人民法院,日前,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离婚。

  但对法院的结婚礼金分配方案不服,小琴准备上诉。

  一条导火索

  性功能,引发婚姻危机

  近日,小琴、小强向导报记者诉说了事情始末。

  原来,两人均住在漳州台商投资区。双方家人都急着帮找对象。两人于2011年9月底,经介绍交往。在媒人、父母的催促下,交往两个多月,就准备定终身。2011年12月14日登记结婚。婚前双方很规矩,未发生性行为。

  婚后第一天同房,小琴发现,小强根本没办法进行性行为,“硬不起,进不去”。小琴以为,是紧张导致,但接下去的日子,状况完全一样。

  小琴让小强去看病,但看完病回来的小强,总说没事。小琴陪小强去看病,才得知他确实有问题,患有慢性前列腺炎和尿道炎,可能要动手术,还得减少同房次数。

  感情基础本就不深,两人新婚没多久,就时常发生吵架。今年2月10日起,两人分房而睡。

  二方争彩礼

  闹上法庭,判了还要上诉

  不久以后,小琴提出离婚。小强怀疑小琴有骗婚嫌疑,起初不同意,最后丢给小琴一句话:要离婚,必须将彩礼全部退回。而小琴只同意返还一半资金。

  双方协调未果后,3月6日,小琴起诉至龙海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据法院调查,男方花费的彩礼包括:给女方聘金4万元、首饰7件套、酒席费和糖果等资金2万多元。女方嫁妆若干。6月30日,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2万元聘金、首饰7件套,女方嫁妆归男方所有。

  可以办离婚手续了,但小琴高兴不起来。她说,4万元聘金,女方回了1.3万元,另外,父亲是名装修工,给新人装修房子花了1万多元,全部未收男方钱。

  “为了结婚,我也付出了身体和资金上的巨大代价,是真正的受害者;”小琴说,“我觉得法院引用条款不确切,准备上诉。”

  三省自身

  闪婚,害惨了男女双方

  法院判决书分析称,两人婚前认识时间短,婚姻基础差,夫妻性生活不协调,导致婚后短期内便分居生活。

  小琴承认,交往时间短,婚前也没有性行为,彼此缺乏了解,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而小强告诉导报记者,他认为法院判决合理,如果女方一定要上诉,他会应诉到底;不过,从这件事情,他也得出教训:结婚不能将就,父母、媒人催促不算,要生活习惯、性格都合得来,才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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